2008年3月12日,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稽查一科组织专案人员进行座谈,总结大案查处的经验与教训,让办案人员似乎又回到了那些以“细节”为突破口,从“细节”中找出路的艰难岁月,查处某电器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偷税大案又像电影一样在眼前一一浮现。
纪委转办电器公司偷税严重
2007年4月,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收到省纪委转来的一封举报信,举报称某电器实业公司偷税严重。接到举报信后,该局立即安排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初步审查,并把此案列为2007年重点稽查案件。经案头分析和初步审查发现,该公司为成立于1993年10月的法人企业,现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12KV及以下的高低压开关柜、承装(修)电力设施业务。该公司现正处于快速成长期,销售规模由2003年的6,900万元增长到2006年的18,000万元。该公司财务核算较为健全,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06—2008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突击调账未发现明显异常
根据安排,此案由稽查一科负责查处。该科接到任务后,迅速组织稽查人员进行案头分析,制定了稽查方案,派出多名稽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调账检查,同时控制了该公司负责人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工程部及档案室等部门,调取了会计账簿、凭证、大量的销售合同和相关的电脑文件,并现场询问了公司有关人员。
经初步审查分析该公司的会计账务体系,该公司的财务核算较为健全,近几年的毛利率约在20%—25%之间,利润率约在6%—8%之间,纳税申报情况比较正常,在财务整体上未发现明显异常。
紧扣“细节”90本账薄暗藏“玄机”
刚出手,就碰了一鼻子灰,是举报有误,还是判断有误?一时间,迷茫和困惑萦绕在所有办案人员的心头。关键时候,该局领导班子给予了稽查人员大力支持,同时,建议稽查人员从“细节”入手。
在接下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面对调回来的90多本厚厚的账薄,稽查人员不畏艰难,天天坐在查案室认真详细地逐本逐页审查,翻阅大量的会计凭证,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一个月即将过去,却没有任何收获。在个别同志对此案失去信心时,稽查此案的负责人换了一种思维方式,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一些疑问,在90多本厚厚的账本中,他们发现预收账款长期挂账及作现金退款处理的客户有十余个,分别散落在60多本厚厚的往来账薄,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而这十余个客户的预收账款和退款总额达400多万元。
此外,稽查人员从提取的零星电脑文件中发现该公司对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应收和收款记录,总额达100多万元,而该公司的销售明细账上却没有记录;另外,电脑文件显示该公司有业务提成奖励政策,以及零星的业务提成款记录,而账上却没有反映。
巧设“问”局突破口从出纳打开
面对一系列疑问,按照惯例,稽查人员要求该公司的会计、出纳对异常情况进行解释说明。面对预收款项近150万元的一笔退款,出纳一口咬定此款已退回给客户,稽查人员给她做完询问笔录之后,就让她回去了。
过了几天,经过精心准备后,稽查人员再次找到出纳询问,并向其发动强大的心理攻势,强调作伪证和职务侵占罪的严重后果。紧接着,稽查人员立即追问作退款处理的单据上为何没有对方客户的签名,这些是假退款还是出纳据为已有?这样,把矛头直接指向出纳。在出纳口口声声强调公司没有偷税的前提下,这里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出纳自己占有了这150万元退款,如果这样,这个行为完全构成了职务侵占罪,足以被判十几年徒刑,出纳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万般无奈,出纳只好交待了公司隐瞒销售收入进行偷税的事实,为稽查人员打开了案件查处的通道。
为了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稽查人员还将与此案有关的客户企业名称逐一输入电脑系统查询其地址电话,并亲自上门调查取证,跑遍了深圳市的所有行政区,取得了大量有力的证据。
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奋战,稽查人员共查补该公司2003—2006年企业所得税154万元、房产税8.8万元和个人所得税499万元,并加收滞纳金63万元,处以罚款331万元,合计1,056万元。
公开听证证据如铁法如山
稽查无差错是稽查工作的最高境界。2007年8月,深圳市地税系统进行干部轮换,新任局领导了解到此案的基本情况后,明确指示案件查处一定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并为案件深挖提出了新要求。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该公司竟然利用新班子成员到任不久的时机,通过多种关系进行说情,试图减轻处罚,而这些,都被严辞拒绝了。对方见软的不行,便立即聘请律师要求召开案情听证会,电器公司的要求,立即得到了该局同意。
10月,听证会如期举行,该局一名副局长担任首席听证员。听证会上,电器公司财务顾问和律师就此案“行政处罚的时限应如何界定”、“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是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处罚款”、“业务员的业务提成是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处罚款”以及“房产税超过缴纳期限是否应罚款和征收滞纳金”等四个问题一一向办案人员提出质询。面对电器公司咄咄逼人的架势,办案人员以精湛的业务知识和雄辩的口才解答了企业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的质疑,圆满完成了听证。
最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当场均对该局作出的答复和解释表示满意,并愿意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
事后,稽查人员深有感慨地说:“此案哪怕有一个细节上的失败,都有可能使我们成为法庭上极不光彩的被告。此案的胜利,实际上就是‘细节’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