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山东省即墨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一封群众来信,举报某食品公司采取虚列成本推迟获利年度等手段逃税。稽查局决定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检查。
该公司是日本独资企业,于2003年7月21日注册成立,主要生产宠物食品。稽查人员分析认为,该公司销售收入呈增长趋势,但却连年亏损而且亏损额逐年增大。该公司成立4年累计亏损800万元,而日本本社对该公司却持续增加投资,企业为什么要干这种赔本的买卖?而在税收方面,该公司非但没有缴纳一分钱的税款,反而享受了400余万元的出口退税。稽查人员决定立即调取该公司会计资料进行检查。
财务资料泄露价格之谜
稽查人员来到该公司财务室,出示证件、送达相关文书后,要求调取该公司账簿。
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采用财务软件记账,账簿均为电脑打印,账簿和记账凭证核对完全相符,成本结转正确。该公司每月对库存进行盘点,并对盘亏部分进行了处理,包括进项税额也作了相应的转出。
不是成本的问题,接下来重点看收入。该公司产品97%出口给其日本本社,少量出口给韩国、香港等地。稽查人员对复制的电脑资料中的部分产品外销价格计算表进行了重点检查,折合成人民币后发现,该公司出口给日本本社的价格明显低于出口韩国、香港等其他客户的价格。稽查人员又检查记账凭证发现,凭证所附的出口发票上只有出口总数量、平均单价和由此计算的出口销售额,根本就没有每种产品的详细出口单价,出口核销资料上也没有出口单价。
稽查人员要求该公司提供详细出口资料,发现同种产品出口日本本社和出口韩国单价差别很大,大约有20余种产品价格都存在较大差异,而且有10余种产品销售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在亏损如此严重的情况下,该公司还每年按照出口日本本社收入的4%向日本本社支付佣金,每年约200万元。相同的产品,价格为何差距这样大?稽查人员决定立即约谈该公司有关人员。
数次交锋锁定违法证据
该公司财务副总经理藤奇是一名日籍人员,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会写中文,对我国的财务税收知识也非常了解,堪称一个“中国通”。针对出口日本和韩国的价格不同问题,藤奇辩称,出口韩国的产品数量少,产品需要另外加上标识韩国语的标签,费用大,所以价格比出口日本的高,并矢口否认人为操纵价格。稽查人员拿出在该公司电脑里复制的价格计算表等证据,让其解释,这时,这个“中国通”做出一副茫然的样子,只要涉及关键问题,就装作听不懂稽查人员的话,不肯承认出口日本产品价格偏低问题。
稽查人员拿出该公司账簿中记载的发往韩国的产品标签费用,每件单价最高不到1元钱,而产品实际单价最低也相差20元。对此,藤奇无法解释。几经周折,事实真相终于显露。原来,该食品公司产品的价格是由公司提供成本项目,最终由日本本社确定出口价格。本社相当于公司的总代理商,食品公司将产品发往本社后,产品通过本社再卖给日本其他商户,造成的亏损,由日本本社再给公司增加投资来解决。而出口韩国的,才是真正的市场价格。公司通过压低产品价格、向日本本社支付佣金等方式,更加增大亏损。
根据《税收征管法》关于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规定,稽查人员按照该公司发往韩国的产品单价重新调整了出口日本的销售额,调整后企业2005年即进入获利年度,2005年和2006年享受100%减免优惠政策,2007年应减半征收补缴外企所得税63万余元,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在事实面前,藤奇承认了人为调整价格、减少收入以及推迟获利年度,从而逃避缴纳税款的事实。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