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税务稽查风暴剑指房企
单个企业多年累积的最大一笔涉税金额逾6000万元
昨天上午,南京玄武湖畔凤凰广场内的江苏省政府新闻厅,省地税局局长李小平在宣布地税局出台的50条服务江苏经济“促转变、调结构”税收优惠政策后,出乎意料公布了2009年度查处的包括苏州三元在内的十家房地产企业涉税案件,其中单个企业多年累积的最大一笔涉税金额逾6000万元。
稽查全面展开
“房地产市场发展快,市场过热,秩序混乱,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企业涉税情况很普遍,我们一直没有放松过对这一块的查缴征收力度。今年省地税局将以土地增值税为突破口,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稽查力度。”李小平十分原则性地在念完十个税案后补充说。
会议结束后,省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陈日生被各路记者团团围住。“房地产企业偷漏税名目繁多,不一而足,一查一个准,今天公布的还只是冰山一角。”陈日生说。最近,税务部门对一个城市的十个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税收稽查,结果无一幸免,没有一家经得起查。
江苏一场针对房地产业的税收专项稽查行动即将全面展开,目前人员培训和相应的技术支持手段都已到位,时间在三个月左右,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金额都比较大,一些重大涉税案将转司法机关。
关键环节在施工建筑
一家受税务机关委托对房地产进行稽查的税务事务所负责人说,正常的商品房销售都有发票,契税、营业税征收问题不大。问题出得较多的是施工建筑环节,建筑施工企业开票的税率低,只有一个点左右,房地产业普遍存在施工企业帮助虚增成本,结果一查洋相百出,一幢楼的钢筋水泥用量是正常的十倍,不是盖房子,那是建碉堡了。一部电梯,价格是正常报价的五倍,税务部门不查也就蒙混过去了,一个小开发项目能虚增几千万元成本。
这位税务事务所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有些开发商潜心研究政策,与之博弈。按规定,一个项目销售达到85%,就要清算土地增值税,这是房地产企业的最大税种,要按利润的30%甚至50%征收,但开发商销售到80%时就不卖了,甚至有开发企业正好卖到总面积的84.5%就停止销售。利润当然丰厚,留下来的都是户型最好的房子,管理层的人自己住,项目长时间不清盘,上亿元的增值税收不进来,你只能干瞪眼。
此外,一些开发企业数千万的车库销售及房款不入账,通过假借款形式计入“应付账款”,隐瞒销售收入,有的把收入长期挂在往来账户上,或者通过其关联企业设立的“应收账款”或“内部往来”科目隐匿收入,不在账本上体现为销售收入。常见的以商品房抵顶工程款、材料款,直接在账上冲减“开发成本”,而不作收入处理,都是惯用手法。
地方财政过于倚重房地产
此间专家认为,偷漏税成为房地产企业暴利来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过于倚重房地产税收和土地财政过日子,缺乏对偷漏税开发企业查外的决心和勇气。南京一位税务稽查部门负责人无奈地说,房地产税收在地方税收中比重越来越大,有的开发区、新区甚至占到60%,地方查处起来没底气,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纵容了房地产业的偷漏税行为。
附表_江苏公布的十大涉税房企
资料来源: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一 苏州市三元房产咨询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4~2007年度少缴地方税收392.47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591.16万元。
二 南通东大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3~2006年度少缴地方税收746.82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1495.43万元。
三 淮安鼎晟华泰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7~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139.70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254.87万元。
四 江阴市澄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7~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356.97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741.09万元。
五 连云港市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5~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86.53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155.41万元。
六 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涉税案。该单位2006~2009年度少缴地方税收317.41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668.55万元。
七 高邮市通达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7~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141.55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155.29万元。
八 盐城市广联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6~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480.79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681.69万元。
九 常州市润丰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8年度少缴地方税收247.55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306.99万元。
十 南京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2000~2007年度少缴地方税收2519.25万元,依法追缴上述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合计6006.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