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底前完成核定征收企业的申报工作,各分局结合上级下发的比对信息,按时做好审核比对工作。对营业税纳税人,注意做好地税营业收入申报资料复印件的收集、审核比对。
2、4月底前完成营业收入在1千万元以下企业(不含有审批事项的企业) 的申报工作。
3、按目倒轧未申报户数,通报申报进度,确保5月15日前全面完成汇缴申报录入工作。
4、做好汇缴申报的"回头看"工作.
一是市局提取已申报信息,进行分析,于5月16日至25日对大额亏损企业 和纳税调整异常企业组织互审。
二是在5月26日至5月底,关注汇算清缴补征税款的入库工作,确保税款准期入库。
三是剖析汇缴工作的薄弱环节、落后指标, 在汇缴申报结束前加强整改,提高汇缴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