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纳税人:
你们好!
2010年11月申报提醒:
1、正常按月申报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社保费、市区综合基金;
2、本月一般税费、基金申报期至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截止。
3、2010年11月份南通地税“局长接待日”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地点是各分局办税服务厅。
4、特别提醒:货运自开票纳税人需在每月15日之前完成纳税申报和报盘。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