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规定,我局对机构职能、征管区域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
维持2010年南通市局批复我局派驻机构、直属机构、内设机构基本不变,即下设7个行政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7个派驻机构(第一至第七税务分局),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和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二、职能调整
撤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其原办税服务厅职能由启东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统一履行;启东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分设吕四办税服务延伸点,实行“同城通办”,全市纳税人办理所有依申请涉税事项可就近选择启东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吕四延伸点。
为方便个体定期定额户领用发票,第二、三税务分局继续办理通用定额发票发售业务。
第六税务分局(专业应对分局):负责高等级税收风险的专业应对工作、全局性重要复杂事项的应对、经分析可能存在较大税收风险事项的应对;负责风险应对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负责对其他税务分局风险应对工作的指导。
三、征管区域划分
第一税务分局征管范围为汇龙镇(第七税务分局列名管理企业除外)。办公地点:启东市和平中路426号,联系电话:83315747。
第二税务分局征管范围为惠萍镇、寅阳镇、东海镇(第七税务分局列名管理企业除外)。办公地点:启东市下和合镇和合街113号,联系电话:83711101。
第三税务分局征管范围为南阳镇、海复镇、近海镇、合作镇、滨海工业园(第七税务分局列名管理企业除外)。办公地点:启东市南阳镇南首,联系电话:83339999。
第四税务分局征管范围为吕四港镇、王鲍镇、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第七税务分局列名管理企业除外);办公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5号,联系电话:83411135。
第五税务分局征管范围为北新镇、启东经济开发区、启隆乡、滨江精细化工园(第七税务分局列名管理企业除外)。办公地点:启东市新港镇东首,联系电话:83256902。
第六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启东市人民中路623号,联系电话:83302350。
第七税务分局征管范围为总局、省局、南通市局列名管理企业及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处于税收优惠过渡期的外资企业、经市局批准的其他需要列入大企业管理的企业(具体企业名单另行通知)。办公地点:启东市和平中路426号,联系电话:83300919。
各机构将于6月1日起按照新的征管范围履行税收征管职能。对因本次调整给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带来的不便和影响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江苏省启东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